1.輔導計畫及章則之擬訂。 2.規劃與執行兒少保護、家庭暴力、性騷擾與性侵害之防治與輔導、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活動。 3.規劃與執行新移民子女之輔導活動。 4.規劃與執行生命教育,含高風險家庭及高危險群學生篩選與輔導,及落實校園三級預防自殺防治危機管理輔導機制。 5.召開個案輔導會議及高關懷學生輔導成效評估及需求會議。 6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